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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二医院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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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邢台市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襄都区豫让桥路371号

采购项目名称:恒温核酸扩增分析仪(用于呼吸道病原菌核酸检测)

采购人联系方式:肖科长 0319-571630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人应在邢台设有服务网点、库房及专职服务人员。

四、投标人是商品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标的商品必须具备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毒产品卫生评价报告;投标人是商品代理商的,除必须具备上述证书外,还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六、报名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按以下顺序装订的纸质资料:

①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②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③参加投标的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书

④供应商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限经营企业)

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⑥资质不完整、资质不合格、逾期提供资质的供应商招标方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3月22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

时刻说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023年3月22日